每次申明一个jQuery对象的时候,返回的是jQuery.prototype.init对象,很多人就会不明白,init明明是jQuery.fn的方法啊,实际上这里不是方法,而是init的构造函数,因为js的prototype对象可以实现继承,加上js的对象只是引用不会是拷贝,newjQuery,new jQuery.fn和newjQuery.fn.init的子对象是一样的,只是有没有执行到init的不同。
当我们使用选择器的时候$(selector,content),就会执行init(selectot,content),我们看看inti中是怎样执行的:
if (typeof selector == "string") { 这里就说明只有选择器写成$('#id')的时候最快,相当于执行了一次getElementById,后边的程序就不用再执行了。当然往往我们需要的选择器并不是这么简单,比如我们需要id下的CSS为className,有这样的写法$('#id.className')和$('#id').find('.className');这两种写法的执行结果都是一样的,比如
在分析一下上边的代码,如果不是$('#id')这样的简单选择器的话,都会执行find函数,那我们再看看find到底是做用的:
find: function(selector) {如果这样写$('#id .className'),就会执行到扩展的find('#id.className',document),因为当前的this是document的jQuery数组,那我们在看看扩展的find他的实现,代码比较多,就不列出来,总之就是从第二个参数传递进行的dom第一个子节点开始找,遇见#比对id,遇见.比对ClassName,还有:<+-等处理。那我们要优化,是不是就要想办法让第二个参数context的范围最小,那样遍历是不是就很少了?
如果我们这样写$('#id').find('.className'),那程序只这样执行的,第一次init的时候执行一步getElementById,就return了,接着执行find('.className',divDocument),divDocument就是我们第一次选择的是div标签,如果document下有很多dom对象的时候,这次只遍历divDocument是不是少了很多次,而且在第一次选择id的速度也要比遍历快的多。
现在大家应该是明白了吧。就是说第一层选择最好是ID,而是简单选择器,目的就是定义范围,提高速度。